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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過巡覽連結登入系統 / 首頁 / 查詢結果 / 內容 國際標準換算 檢體採集原則

檢驗項目 Mg
檢驗收費碼 FBIMG、FRCMG 健保碼(點數) 09046B(50點)
是否接受代檢 是 ,代檢費用請洽轉介中心(聯絡電話:04-7238595轉3171)
檢體需求
1.採檢須知 (1)檢體/採檢容器:Blood/黃頭管、急件:綠頭管
(2)建議採檢量:3 mL
(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
2.檢體傳送要求 室溫傳送
3.退件條件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2)特殊退件條件:
4.檢體之儲存條件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建議於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無法送檢者,請分離血清或血漿直立密封保存於2-8℃冰箱,48小時內送檢。
(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已分離的血清或血漿室溫下放置不可超過8小時;8小時內無法完成檢測,需將檢體保存於2~8℃;如無法在48小時內完成檢測,則必需冷凍保存於-15~-20℃。冰凍的檢體只能解凍一次。
(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原檢體於2-8℃冰箱保存3天
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7.受理時間 24小時
8.報告時效 3天
9.檢驗方法 時間終點反應法(Timed-endpoint method)
10.生物參考區間 血液:1.8-2.5 mg/dL 尿液:72.9 – 121.5 mg/ day Random urine:Not applicable
11.適應症 定量血清、血漿或尿液中鎂的濃度,協助臨床鎂離子濃度之監控。

12.臨床意義

測量鎂是強而有力用來評估不同疾病與狀況的一種工具。血中含有高的鎂濃度與尿毒、脫水、糖尿病性酸毒症、愛迪生氏症,及醫療行為增加的額外吸收鎂離子,例如子癇前症(因為懷孕造成的高血壓)的治療。低鎂血症的原因與吸收不良徵候群、急性胰臟炎、副甲狀腺功能低下症、慢性酒精中毒、震顫性譫妄、慢性腎小球腎炎、醛類酯醇過多症、毛地黃中毒以及拖延的點滴注射。
13.執行組別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14.其他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15.資料來源 6830-SIP-BI-MG
16.生效日期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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