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不需採檢,直接送檢驗單申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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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直接採指尖血製備2~3片血液抹片(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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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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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玻片禁止以Down-waiter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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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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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血片製作不良導至白血球皺縮無法辨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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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室溫保存並於採檢後8小時內完成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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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收到抹片後立即固定,固定好之血片放置於4℃冰箱保存一週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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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計數完畢之血液抹片放置於室溫保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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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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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結果異常者可進一步執行骨髓穿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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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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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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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細胞化學染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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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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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LAP反應可以區別炎症之類白血病反應與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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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用於協助診斷血液疾病,主要用於區分CML以及leukemoid reaction(類白血病反應),LAP score增加於類白血病反應、妊娠、蒙古症、再生不良性貧血、淋巴球白血病而減少於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P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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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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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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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6820-SIP-HE-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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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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