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糞便 / 藍頭免疫法採便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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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以專用採便棒採檢,需適量填滿採便棒溝槽,約取芝麻粒大小之糞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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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A)採檢後請勿將採便棒做重複拉出裝回之動作
(B)採檢完畢後,藍色手把蓋需確實插入採便棒中,不能有任何間隙。
(C)痔瘡或女性生理期不適合做此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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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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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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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A)檢體刮取量過多導致容器容液成深土黃色,或容器外部受檢體污染。
(B)容器內保存溶液被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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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檢體無法於當日完成送檢者,避光保存於冷藏可保存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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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當日操作者保存於室溫,無法當日操作者需冷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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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於冷藏保存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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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檢體量足夠且符合檢體儲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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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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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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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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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多株抗體免疫比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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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1 ng/mL(依國民健康局公告,陽性cut-off值為≧12 n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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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可用於篩檢下消化道出血之疾病,如大腸癌或其他之腸胃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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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主要用於檢測糞便中的人體血紅素濃度,以供大腸直腸癌之篩檢、診斷和治療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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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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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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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6820-SIP-AA-O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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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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