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Urine)/以 10 mL 紅頭尖底管或10 mL 白頭尖底管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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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1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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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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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以人工傳送或Down-waiter 方式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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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請參閱檢驗手冊共通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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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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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檢體保存於室溫需於2 小時完成檢驗動作或置於4℃冰箱冷藏且應於8 小時內完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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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收到檢體應立即檢驗。若無法立即檢驗則檢體保存於室溫需於2 小時完成檢驗動作或置於4℃冰箱冷藏且應於8 小時內完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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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已發出報告的檢體,依【廢水、廢棄物分類處理作業程序】(CQ-54680-P14-04)
進行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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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符合檢體儲存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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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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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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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一般件:2小時,急件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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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折射儀原理(UR2400 比重項目)、光學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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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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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可協助以下疾病之診斷:
1.泌尿系統疾病,如急慢性腎小球腎炎、急慢性腎盂腎炎、急慢性腎功能衰竭、腎病綜合征、膀胱炎、尿道炎、泌尿系結石、泌尿系腫瘤等。
2.全身性疾病伴繼發性腎損害,如糖尿病腎病,狼瘡性腎病,高血壓和動脈硬化腎損害,多發性骨髓瘤腎損害等。
3.其他系統或器官的疾病,如糖尿病、溶血性貧血、黃疸性肝炎、水與電解質或酸堿平衡失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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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腎臟維持血漿和細胞外液之氫離子濃度的能力,並反應體內酸鹼狀態;呼吸性或代謝性酸中毒時,酸性尿將會產生;呼吸性或代謝性鹼中毒時,鹼性尿將會產生。造成這些現象可能如下:
(1)腎功能障礙導致腎臟沒有能力分泌或再吸收酸或鹼而成為腎小管腎性酸中毒(renal tubular acidosis),病患無法正常代謝而尿液相對為鹼性;Hyperkaleminalkalosis病患則為paradoxial aciduria。
(2)高蛋白食物、肉類產生酸性尿;蔬菜水果含較多bicarbonate產生鹼性尿,小紅莓、梅子或李子是例外的,會產生酸性尿。
(3)結晶&結石尿結晶和腎結石的形成是溶解在尿液中的無機化學物沉澱,觀查尿結晶時,參考尿液的pH值是很重要的。
(4)泌尿道感染某些分解尿素的細菌(特別是proteus sp.)產生的氨,會使尿液變為鹼性,維持酸性尿可以治療尿道感染,因他們不能在酸性環境下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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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9-2225595轉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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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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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Urine routine標準作業程序(56680-UR-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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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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